为爱集结 热血暖心——梅仙镇无偿献血活动通知
2025-03-14 11:31:46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梅仙镇民生事务办 | 编辑:罗紫淅 | 作者:林志强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2397

广大居民朋友:

血液,是生命的源泉。爱心,是生命的曙光。无偿献血是无私奉献、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崇高行为,是关系社会和谐稳定、家庭幸福安康的民生工程,是新时代雷锋精神的内涵体现,也是每个适龄健康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。

献血不仅是对他人的无私奉献,也对献血者本人有益。适量献血可以促进血液循环,降低血液黏稠度,减少心血管疾病的风险。同时,献血前的健康检查还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自身的健康状况。

为此,我们发起献血倡议,希望您能伸出援手,为那些急需帮助的人们献上一份爱心。



梅仙镇人民政府

2025年3月27日

献血时间及地点

4月1日(8:00—17:00)梅仙镇人民政府机关内

4月2日(8:00—12:00)团山村村部

4月2日(13:00—17:00)柘庄村村部

献血前注意事项

1.年龄:18~60周岁,身心健康。

2.体重:男性≥50kg,女性≥45kg。

3.献血前一周无严重感冒、发热、腹泻、用药及其他不适。

4.女性要避开月经期前后3天、高血压人群不适宜参加献血。

5.献血前无大量饮酒,切勿空腹献血。

6.献血请带好本人身份证、献血证(如有)。

献血后注意事项

1.献血后,把手臂提高,另一只手按住针眼10-15分钟,休息15分钟后再离开。

2.献血后当日要注意针眼处的卫生,针眼处24小时内不要着水,保持针口清洁,以免伤口感染。

3.若针口处出现淤青为正常现象,如果几天后没有消退,可以进行适当的热敷(献血24小时以后)或就医。

4.献血后的1-2日内,应当适当增加饮水量,并且吃一些高蛋白或者容易消化的食物,切勿暴饮暴食,切勿饮酒。

无偿献血优惠政策

《湖南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〉办法》明确规定“献血量累计在900毫升以上的,献血者本人报销终身无限量临床用血的费用,献血量累计600毫升以上不满900毫升的,报销献血量三倍临床用血的费用,献血量累计在600毫升以下的,报销二倍临床用血量的费用”。同时,“献血者的配偶、父母、子女还可共计报销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的费用”,无偿献血者还有优先用血的优势。

责编:罗紫淅

来源:梅仙镇民生事务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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